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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0 16:06:17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

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云南省教育厅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体〔2015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及近期呈贡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16年兵役登记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学生范围及年龄要求

各二级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部所属男性全日制本科(成人高等教育)、研究生在校学生;201612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在学生、毕业生放宽到24岁的男性学生,都要进行兵役登记。

2015年学校组织进行的兵役登记工作中,经检查已进行网上登记过的学生,不用登记。

二、在职人员登记及年龄要求

学校在职新进男性适龄人员(24岁以内),从未登记过,户口已迁到学校的,在呈贡区雨花街道办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并报学校武装部备案)。

三、登记方式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登

录填写个人信息,打印个人《兵役登记表》或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开设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兵役登记表》下载存根表打印。

说明: E~7EP~KM`PE{15RF{(~C{U5

四、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在校学生兵役登记宣传动员工作,结合学校2015年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情况,做好2016年的兵役登记工作,落实专人进行在校大学生兵役登记管理上报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将应登在校男生《兵役登记表》(户口已迁到呈贡区的才交该表,户口还在原籍地的,持表到当地乡、镇(街道)武装部登记办理《兵役登记证》)和兵役登记花名册(含户籍在呈贡或原籍的学生,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于2016520(也可以提前)前交到学工部(武装部)办公室(崇德楼225号)。

   (三)交《兵役登记表》时,还要交一张学生照片(按身份证照片规格要求、背面工整书写二级学院名称、专业、姓名)一起交到学工部(武装部),以便之后制作《兵役登记证》,交来的《兵役登记花名册》信息要与《兵役登记表》一致。

   (四)在兵役登记工作中如有咨询,请与学工部(武装部)进行联系。

联系 人:伍 健

联系电话:65918043

 

附:

1、《云南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体〔201511号)

2、云南中医学院2016年在校大学生兵役登记花名册

 

 

 

                             学工部       武装部

 

                                20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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