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院长办公室《关于“五一”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分管领导工作要求,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现将做好“五一节”假期期间及前后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提示和警示教育,让每一个学生知晓学校的要求和规定并遵照落实,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危险,珍惜生命。
(二)要加强毕业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实习安全。
三、学生安全教育具体要求
(一)学校不组织、不提倡成规模的集体活动或校外其他活动。
(二)遵守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
(三)春季风高物燥,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头,不乱拉接电线,及时清除宿舍内的易燃物品。
(四)注意饮食卫生,防止发生流行疾病;严禁酗酒。
(五)外出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六)不到危险观光景点、不到水库游泳,防止溺水。特别不到酒吧、歌舞厅、不规范的美容美发厅、桑拿室等场所娱乐。外出不聚众围观、不惹事生非。
(七)注意防盗,保管好现金、银行卡、IC卡和贵重财物等,离房锁好门窗。乘坐公共汽车,到商场、剧场等公共场所要注意防盗。
(八)严格假期离校登记手续,各学院指定专人在放假前负责汇总统计本学院登记情况,并做好与夜间“零报告”工作的衔接。离开学校或返回学校要报告老师,不准在外留宿。特殊情况在外住宿应报告辅导员、班主任、宿舍值班人员或班委、团支部委员。
(九)遇到突发事故、安全受威胁或其它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或速报“
(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严禁通宵或长时间上网,严禁网络赌博,严禁网络违法活动。
四、做好节前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
请各学院在“五一节”假期前对所管辖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卫生,没收违章电器和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检查结果请于4月30日下午16:00时前书面报告学生处办公室。
五、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
(一)“五一节”期间,学工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每天清查学生人数,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二)从事学生工作的同志,请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六、严格检查节后学生到校及上课情况
要求学生5月3日晚7点以前归校,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5月4日上午10点以前,各二级学院以年级、班级组织清查到校上课学生人数,并把结果报告学生处。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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