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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鉴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8 15:44:02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学院:

学校即将开展对2014届毕业生毕业鉴定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毕业鉴定是毕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自我总结,师生评议,让毕业生认真回顾、总结大学生活,提高思想认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对毕业鉴定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的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加强指导。各班级可成立若干毕业鉴定小组,并推选一名班组长(原则上由班长担任),全面负责本小组的监督和评议。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参与毕业鉴定的全过程。

三、工作步骤

1毕业鉴定动员:各学院要对毕业生开展毕业鉴定动员,提出做好毕业鉴定的各项要求。

2自我鉴定:毕业生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回顾总结。

3班组鉴定:可采取以毕业鉴班级(组)为单位,请毕业生宣读自我鉴定,然后在同学之间相互评议,一致通过后,由鉴定班组写出评议建议。

4学校组织意见:各学院根据毕业生综合测评、学习情况、纪律考勤及毕业生德育答辩评价等表现状况,并结合班组的评议意见,书写学校组织意见。经各学院审核,并在“学校组织意见”公章处先盖各学院“党总支”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到学工部审核,加盖“学工部”公章。

四、时间安排

1、各学院统计好毕业生人数,于59上午9点起统一到学工部办公室(崇德楼225)领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5968,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登记表,并完成相应鉴定工作。

369611,学工部检查各学院毕业鉴定情况,审核《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并盖章。(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毕业生鉴定工作是毕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鉴定工作。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毕业生本人鉴定及班组鉴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毕业生个人必须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己的思想和实际表现。毕业生个人鉴定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毕业生本人须写明并写出个人对受处分的认识。

3、班组在评议过程中要根据个人鉴定情况,坚持原则,并给予毕业生以恰如其分的班组意见,避免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空话、套话。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对班组意见的质量负责。

4、《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的重要材料之一,填写时一律用黑色笔迹,字迹要工整、不得随意涂改。在学工部审核时,如发现有填写不合要求者,将对《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作废处理,不再补发。

 

 

附件:《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审核盖章时间安排表

 

                                     学工部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

 

 


 

附 件

 

《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审核盖章时间安排表

 

69:中药学院、基础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

610:临床医学院、药学院

611:护理学院、针灸推拿康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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